近來,因為搬家的原故,對於房子這種東西的性格,總算了解清楚。話說我很快便會獨個兒住進將軍澳的新居。雖說是新居,可是家裡已供了十年,只是一直也未有全面撤出舊址。將軍澳那裡變相被閒置了十年。基本的家俬是有的,但其基本的程度只能讓你住幾天便要嚷著離開那種。我的房間裡就只有一張看來是給小孩睡的床。不是嫌其大小,而是很難想像一個二十多歲男性會睡在一張鮮籃並於床頭設有防撞膠塊的床。於是,在正式搬進去之前,應該添置一些合心意的家俬。
細想家俬的擺位、尺吋、顏色,實用性等等等等,是最令人麻煩的事之一。麻煩的根源其實不在於家俬,而是在於要房子妥協。一所房子,如果只是一個沒有間隔的空間,就沒有這種頑固的性格。可是,一旦它分開了廳、房、廁所、廚房之後,好像連空間也扭曲了一樣。想在房裡放一張書桌,便發覺差少少闊度才有足夠空間,而同時間,你便會發覺隔壁的廁所怎麼也不需要佔多那麼丁點的空間。廁所多了那些空間沒甚作為,房間少了那些空間便難題重重。後來,又想到不如用高架床往上發展,那麼房裡的空間可以運用得充份一點吧。這時才我知道,原來房間裡唯一最適合放置睡床的地方上面,赫然有一條粗大的橫梁,在上面睡覺的話,保證你的頭部意外頻生。如果房子還會嘲笑你的困窘,至少也可以試試有沒有卑鄙的手法讓它屈服。然而,房子就是這麼一種東西,沒有意識沒有感受,最初建築師如此設定,它以後就這麼如此一直存在著,沒有任何餘地。我開始明白為甚麼大家都想買樓,理由可能不止享受那麼簡單。